我对姝姝很好,好到不设防,好到没有界线。
她便一点一点地大胆起来。
起初,我是真的开心的。
她刚被我捡到时是只被雨水打烂的雏鸟。
躺在床上,伤口结着深褐sE的痂,眼神总是躲闪,连呼x1都小心翼翼;她叫我时,声音低得怕被赶走;走路贴墙,坐下也只敢坐椅子的一角,连喝水都要先看我一眼。
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让她相信,这里是归处。
我让她在我的居所里自由走动,屋内、後院、房间,任何地方只要她想来,我都不拦。
後来,她会赤脚踩过草地,裙角沾着泥与草屑,笑着回头看我;会抱着画板闯进我房里,理直气壮地坐在我身旁作画,离开时把五颜六sE的颜料留在我桌上;会趁我煮饭时偷吃桌上的菜,在蹑手蹑脚地溜去别处。
她不再低头,不再缩肩,会撑着下巴看我,会拖长声音唤我。
「哥——」
每一次,我都应得自然,我告诉自己,这是好事,她活过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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