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颦眉思索了,又继续补充道:“而根据他涂抹的毒药的特性,还有六名死者死亡的具体事实,他更可能是犯的是投放危险物质罪,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。”
“为什么会是危害公共安全?”眼镜表情迷惑。
“你在公交车上投毒,那还不叫危害公共安全?”雇佣兵咧嘴道。
眼镜:“……”
律师:“……”
简直是有理有据,令人信服。
“不是这么理解的。”
虽然不喜欢雇佣兵这个人,但本着职业的操守,律师还是向他们解释了原因。
“首先张三的妻子没死,说明毒药通过皮肤接触并不会造成死亡,可能是通过口腔或者创口才会生效。
题干并未明确六人是否都与张三的妻子发生关系。
假设张三妻子并未和任何人发生关系,或者仅与李四有染,但仅仅是触摸阶段,并未入口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